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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工作

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党员大会选举办法

来源:校党委作者:校党委发布时间:2007年03月26日 浏览次数: [字体: ]

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党员大会选举办法

 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。

一. 选举的组织工作有学校党委负责。

二. 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。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。

广大附中党委委员候选人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。

三. 广大附中党委委员拟选5名,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7名。 党

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在学校党员酝酿推荐的基础上,由学校党委提出,报广大党委审查同意后,提请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。

四.选举时,参加大会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,方可进行选举。 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,视为缺席,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。

五.出席本次大会的学校正式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、不赞成票或弃权票。 投赞成票时,在其姓名上方相应的空格内画“0”; 投不赞成票或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,可以另选他人。 如另选他人时,在选票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,并在其姓名上方相应的空格内“0”。 不画“0”的不计票。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,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。

六. 选举时, 被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代表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。 当得票超过一半的候选人多余应选名额时,按得票多少取足应选人数,以得票多的当选。 如遇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,应就票数相同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选举,以得票多的当选。 如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,可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。

七. 选票的填写,符号要标准,位置要正确,字迹要清楚。 选票书写模糊,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,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。 选票填好后,由本人将选票投入票箱。

八. 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,副总监票人1名,监票人2名,计票人2名,共6名。总监票人、副总监票人、监票人、计票人建议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通过,组成监票小组。 监票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监督选举工作。 已提名作为党委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提名为监票小组成员。

九. 选举会场设投票箱1个。投票前要当众检查票箱后封箱。

十. 投票结束后,监票人开箱清点票数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,选举有效;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,选举无效,需重新进行选举。 大会选举计票完毕,由总监票人按得票多少向大会报告候选人所得票数,由会议主持人按姓氏笔划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。

十一 本选举办法,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中共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0四年十二月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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